来源:网络资源 2020-06-18 11:30:30
2020年天津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红桥区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红桥教发〔2020〕15号
各中小学校:
经红桥区教育-局第1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2020年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红桥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做好2020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津教政〔2020〕6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我区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落实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坚持属地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坚持公办、民办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操作、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四、学区划分
(一)划分原则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学区片。
(二)划分办法
采取多校划片的方式,将中小学校划分出三个学区片(附件)。
五、招生办法
(一)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
2020年新华中学和苑学校招生分两批次。第一批次面向红桥区拆迁安置到和苑地区的家庭子女,学生和家长自愿申请,将证明材料报所属小学进行初审,经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育科审验合格后,由新华中学和苑学校直接录取,不再参加公办校和民办校的报名和录取。没有申请或审验未通过的学生,将参加公办校和民办校的招生。第二批次面向第二学区的小学,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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