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家长帮社区天津站 作者:家长帮社区天津站 2017-04-27 15:42:05
新政第二年(2016年),作为过渡,教委出台“市教委关于2016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为2017埋下了一个“伏笔”:
“三、相关政策
(一)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做好初中招生相关工作。要不断提高招生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据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记录追踪学生的入学过程,加强招生过程监控。启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建设工作。”
该年度已经启动了义务教学入学服务系统的建设。
其中,和前文“划重点”的内容比较,有了新的变化:
“(七)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招生工作程序;严禁初中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初中入学依据;严禁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初中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坚决治理乱收费。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
此处划重点,坚决禁止初中学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
到了今年(2017年),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我们发现对比前两年的政策原文,还是有着不少变化:
首当其冲的就是去年的“伏笔”终于上场:
“五、启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启用"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面向社会统一发布市、区两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托"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六年级学生升学信息统一进行规范采集。今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办校要依托该平台实现网上统一报名,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其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管理。通过初中招生过程大数据统计,及时掌握招生工作动态,为教育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虽然至今没能得见入学管理平台的“真容”,不过想必会在不久的未来见到,作为规范入学的手段之一,不禁还是要称赞一下,毕竟一人一号的学籍号也该有用武之地,不能仅仅是个数字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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