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奥数网 2015-08-26 14:14:01
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直接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严重违背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道德。天津市教委近日下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通知,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进行有偿补课。其中,特别提出,教育部门将把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包括: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天津市教育主管部门将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市教委号召广大教师,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
据悉,天津市教委还将对师德败坏行为实行“零容忍”,在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同时,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务(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对闯“红线”违规教师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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