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万红 张璟 2010-07-30 09:30:00
昨天,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减轻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要求,市物价局将经过市教育主管部门年检合格且2010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向社会公示。2010年不再招生的民办学校,其存续的在校生仍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广大市民可登录市物价局网站http://www.tjprice.gov.cn/templet/tjprice/进行查询。
在市物价局公布的民办中小学校收费标准中记者看到,这55所民办中小学学费的价格由最低的天津市蓟县津英学校小学部的1600元到最高的天津泰达枫叶国际学校高中部的45000元不等,粗略计算均价约在8600元,有些学校还要加上400元到1200元不等的住宿费用。
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各所学校都要将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通过校内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向学生公示,以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查询、监督。对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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