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网络资源 2009-06-16 14:20:04
15日,市教委对天津市2009年具有招生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进行公示。今年,天津市共有81所学校具备招收初中毕业生资格。
市教委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招生程序进行,不得提前进入普通中学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干扰初中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进行提前招生;不得通过中介和个人非法招生;不得无档录取。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部门之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提供生源和初中毕业生信息;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不得限制和强迫初中毕业生选报志愿;不得扣押有关学校录取通知书;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在招生中收取回扣。据了解,市教委将取消违反招生工作要求的中职学校的招生资格。
此外,部分中职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开设专业,突出职业特色和专业特色。中职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学历教育的学制为一年,中职学校将于今年10月初办理录取手续。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在中职学校学习期满,可参加一次春季高考。
关注奥数网官方微信 数学资料、数学真题、更有全国教育资讯 微信搜索“奥数网”或扫描二维码即可添加